4006-01-9999
登录

三支一扶招聘考试

各地
招考

您当前位置: > 三支一扶考试网 > 试题资料 > 笔试真题 > 单选题:16岁的中学生高某在校门附近的小巷内抢劫一

单选题:16岁的中学生高某在校门附近的小巷内抢劫一路过女生的钱包,抢到后,突然发现该女生是自己的小学同学,于是立刻将钱包

2021-01-05 17:52:09 三支一扶招聘网 http://www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华图教育

【导读】华图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网华图教育发布:单选题:16岁的中学生高某在校门附近的小巷内抢劫一路过女生的钱包,抢到后,突然发现该女生是自己的小学同学,于是立刻将钱包,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!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三支一扶考试微信公众号(htszyf),欢迎加入全国三支一扶备考交流群:764172889。

16岁的中学生高某在校门附近的小巷内抢劫一路过女生的钱包,抢到后,突然发现该女生是自己的小学同学,于是立刻将钱包还给女生,称刚才的行为只是开玩笑。高某的行为构成:

A.犯罪中止

B.犯罪既遂

C.犯罪未遂

D.不构成犯罪

解析

第一步,本题考查刑法知识。

第二步,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,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。抢劫罪是行为犯,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、情节方面的限制,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,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,无论是否抢到钱财,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,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。因此,本题中虽然高某后来归还钱包,但已构成抢劫罪既遂。B项正确。

因此,选择B选项。

拓展

A项:根据《刑法》第二十四条,在犯罪过程中,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,是犯罪中止。题干中高某已经将钱包抢到,完成了抢劫的过程,不属于犯罪中止。A项与题意不符,不当选。

C项:根据《刑法》第二十三条,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是犯罪未遂。题干中,高某已经完成了抢劫过程,并非犯罪未遂。C项与题意不符,不当选。

D项:高某行为已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,构成犯罪。D项与题意不符,不当选。

考点

法律

刑法

犯罪概述

贴心微信客服 Q群福利小灶
微信号:华图三支一扶htszyf 2022三支一扶备考群:1030803881
领取2022备考礼包 加群免费领取时政资料
考试资讯抢先看,专业客服答疑 点击加入三支一扶备考群
(编辑:zhongpen)

官方图书推荐

更多>
有报考疑惑?在线客服随时解惑

公告啥时候出?

报考问题解惑?报考条件?

报考岗位解惑   怎么备考?

冲刺资料领取?

立即咨询